环境比
道路照明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创造一个明亮的路面,以它作为背景可以毛见物体。然而道路上会有很多具有很高高度的物体以及高大的车辆等,这些物体的上半部分有时无法以路面作为它的背果,还有那些靠近路边的物体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物体都是要以道路外边的环境作为其背景的,尤其是在弯道或曲线路段上,这些路面上的物体就更要在道路周边的背景衬托下才会被看到。因此,道路外边环境的适度照明有助于机动车驾驶员更有效地观察路面情况并及时作出判断。
环境比的作用是保证道路外边有足够的照明能将物体展示出来。环境比的定义是路边5m宽的区域中的平均亮度与道路上自路缘起算的5m宽区域内平均亮度的比值。如果道路的宽度小于10m,则取道路的一半宽度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SR不应低于0.5。
视觉诱导性
道路照明的诱导性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它对交通安全和视觉舒适所起的作用与亮度水平或眩光控制同样重要,但是诱导性不能用光度参数来表示。诱导性分为道路设施诱导和光学诱导。前者是指通过道路的诱导辅助设施,比如道路的中线、路缘、隔离带、分车带以及路面标线等使驾驶员明确自身所在的位置和道路前方的走向;后者是指通过灯杆和灯具的排列、灯具造型、灯光的颜色等方面的变化,来指示道路走向的改变或将要接近交叉路口等特殊地点。
既然有两类不同的诱导,那么,在照明设计上.为了保证更好的诱导性.就府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考虑。
对于道路设施的诱导来说,应提高路面标线及标志设施的可见度,可以通过扩大其反光性能及其与路面反光性能的差异的办法;另外,还可以采取限制纵向(平行于路轴的方向)的入射光、大部分光射向道路的横向(与车辆行进方向垂直)的灯具或照明系统,这会有利于看清道路中线或道路边缘等诱导辅助设施。